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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昌东湖区首例!罚了!

来源:百度新闻    时间:2023-07-11 21:35:14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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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日(7月10日)

东湖区上沙窝路65号的

东湖小区因垃圾分类杂乱

而受到了500元的罚款

这是南昌市东湖区首次

对小区物业垃圾分类不作为

开出罚单!

事件回顾

昨日下午,东湖区城管执法大队豫章中队执法人员来到上沙窝路65号东湖小区,发现该小区垃圾分类投放点就设置在居民楼下,投放点处有红绿黑3个垃圾箱,四周堆满了泡沫板、塑料捆扎带、木板和沙土,显得十分脏乱。由于大件垃圾占满了分类投放点,该小区又在不远处的旧衣回收柜前摆放了两个绿色厨余垃圾箱,未经分类的垃圾随意丢放其中。

“经过我们现场勘查,这个小区的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至少存在三处问题。”豫章中队中队长雷良华告诉记者,泡沫板、木板、沙土等垃圾属于建筑垃圾,有专门的消纳点,不应丢在生活垃圾投放点内;每处垃圾分类投放点应有蓝绿红黑四色垃圾桶,分别存放可回收垃圾、厨余垃圾、有害垃圾、其他垃圾,而该小区内只有3个;此外,垃圾分类箱不应占用公共休息区域和公共设施,两个摆在人行道上挡住旧衣回收柜的厨余垃圾箱应及时予以清除。

“要推行垃圾分类,首先硬件设施要完备,不能让居民辛苦分好类了,结果连可投放的分类垃圾箱都没有。”雷良华表示,根据《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》规定,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域,物业服务企业为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。执法队员随即与小区物业取得了联系,当场进行了教育整改,督促物业将垃圾分类投放点改进到位。并依照《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对小区物业处以罚金500元。

下一步,东湖区将以居民小区为垃圾分类执法的工作重点,持续开展排查整改活动,同时希望广大居民群众加强监督,若发现存在垃圾分类方面有问题,可拨86791318电话投诉

垃圾分一分,城市美十分

保护环境,垃圾分类

需要我们每个人共同努力!

原标题:《南昌东湖区首例!罚了!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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